各学院:
湖南省高职院校单招考试已经启动,我校全体学工人员要充分认识该考试的严肃性,对在校大学生加强教育和管理,切实维护国考的公平公正。对于任何个人参与或组织作弊等违规行为将一律进行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工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第三十二条,在刑法第304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四条之一。其内容如下: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3.各学院须在开学全体学生干部大会及主题班会上对上述内容进行宣传,并对全体学生强调考试的严肃性及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
二、严密防范,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在3月15日—4月9日的单招考试报名期间(在各高职院校4月28日前完成单招考试)。各学院要对在校学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严防学生外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
对于在单招考试期间发生以上违规行为的学生,坚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监督,畅通举报渠道
在单招考试期间(4月份),各学院要通过各班、各寝室建立监督网络,师生互相监督。高职院校单招考试期间,学生工作部(处)将开通举报电话:0731-22183105,举报邮箱为:8088883@qq.com 。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