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籍异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05-29 16:15  

    各学院:

    近年来因学业困难、身体疾病、参军入伍、自主创业等原因,导致超过学制年限未毕业的学生数量呈上升趋势。为加强对这部分学籍异动学生的管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管理

    对学籍异动学生于61日前进行一次彻底的摸排,建立学籍异动学生专项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1.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号、民族、所在班级、住宿情况);

    2.学习情况(学习成绩、学籍异动原因);

    3.生活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家庭状况、家庭信息);

    4.对学籍异动学生要进行动态管理,所在年级辅导员(班主任)须定期了解学生的近况,掌握思想动态;

    学生处将于第14周对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对学籍异动学生实行新旧辅导员交接制度

    原年级辅导员须负责将学籍异动学生的有关档案移交给所转入年级的辅导员,相关人员接收后要第一时间和学生本人及家长取得联系,了解、落实近况及思想动态。

    三、加强因学业困难延期毕业学生的管理工作

    1.帮助和督促学生的学习生活。要加强对延期毕业学生的管理和关注,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要及时与教务秘书对接,督促学生按时选课、考试;及时与家长沟通,实现家校共管;及时与任课教师对接,掌握学生进课堂学习的情况并适时纠偏。

    2.做好学籍异动后的信息跟踪。已在教务处办理延长学制手续的学生,如果到期未返校或到期后需要继续延长学制,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跟踪联系,与教务办公室配合按学校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四、加强因学业困难延期毕业学生的住宿管理工作

    在每年毕业离校前期,各学院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妥善安排好因学业困难延期毕业学生(离校自修不在此范围内)的住宿。各学院在确定延期毕业(跟班上课)的学生名单后,要根据学院床位情况就近为学生安排宿舍并报学生管理科,为学生办理好宿舍调整手续,学生在将宿舍搬迁完成后方能离校。



    学生工作部(处)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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